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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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物料款60400元及利息损失(利息损失计算方式:以本金60400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自2021年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保全费72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5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 |
裁判日期 | 2021-05-18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