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扬州市奇丰建设劳务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江都区远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内蒙古昌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武兰水泥有限公司 内蒙古安立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武川县人民法院(2017)内0125民初546号民事判决; 二、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程款10183335.27元及利息(以10183335.27元为基数,自2013年4月29日起至实际给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它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99549元、鉴定费25万元,共计349549元(已由***预交),由***负担95252元,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5429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9549元、鉴定费24万元,共计339549元(已由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预交),由***负担92527元,江苏省江建集团有限公司负担24702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