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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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乡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1029执保148号 申请人:***,男,**68年9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山西省乡宁县。公民身份号码×××。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西省浮山县。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晋1029民初7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下13000元。 在执行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现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刘久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14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