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乡宁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山西省乡宁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晋1029执保148号

申请人:***,男,**68年9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农民。住山西省乡宁县。公民身份号码×××。

被申请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西省浮山县。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1)晋1029民初7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下13000元。

在执行保全过程中,我院依法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微信及支付宝账户,现本案执行完毕。

审判员刘久红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裁判日期 2021-07-14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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