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吉0211执恢253号

贺响、代国华、林凤山:

贺响、代国华、林凤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恢复执行,2021年7月21日林凤山将16000.00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代国华,其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执行费140.00元由被执行人林凤山承担。

贺响、代国华书面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的申请。至此,贺响、代国华申请执行的(2020)吉02民终1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二日

裁判日期 2021-07-22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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