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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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连云港龙海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灌南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灌南县中医院在连云港市灌南县医保处账户上的400万元。冻结期限一年。 查封申请人连云港龙海置业有限公司所有的灌南县新安镇好生活广场1#楼118室房产[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9)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338号]。查封期限一年。 查封担保人***、孟冬梅共有的灌南县人民中路南侧新文化家园C1幢2单元502号[不动产权证号为(苏2018)灌南县不动产权第0000738号]、灌南县新安镇河下街盐河西侧[不动产权证号为灌字第G00130142号]。查封期限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申请人连云港龙海置业有限公司已交纳。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4-09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