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韶关市嘉雄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
新丰县益捷建材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新丰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新丰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粤0233执保8号

新丰县益捷建材有限公司、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杨钟华、韶关市嘉雄贸易有限公司:

新丰县益捷建材有限公司与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杨钟华、韶关市嘉雄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为对被申请人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韶关市嘉雄贸易有限公司、杨钟华所有的财产在344186.3元额度内予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对担保人黄高威提供其所有的位于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32号东盛新城小区3区C座1703房的房产进行查封。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对被申请人广东冠粤路桥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开设的36×××66账户内的银行存款344186.3元予以冻结并对担保人黄高威位于新丰县丰城街道人民东路32号东盛新城小区3区C座1703房(不动产权证号:粤【2018】新丰县不动产权第0002191号)予以查封。至此,新丰县益捷建材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粤0233民初11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七日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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