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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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禹州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偿还原告***款133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内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1480元,由被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