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达拉特旗天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达拉特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达拉特旗天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给付原告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设计费75万元,并支付从2017年1月22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按照日千分之二计算的违约金。

案件受理费11300元,公告费400元,由被告达拉特旗天誉供热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7-09-06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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