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0)辽0114民初1071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116849元;

三、***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116849元的利息,即以116849元为本金,从2019年10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四、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驳回***的其他反诉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本诉案件受理费9066元,由***负担7666元,由***负担1400元。反诉案件受理费2900元,由***负担。公告费260元,由***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6-24
发布日期 2021-08-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