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宜阳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豫0327执938号 宜阳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程远文、田秋红、卫小峰、雷明、麦丽梅、曲晓琼: 宜阳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程远文、田秋红、卫小峰、雷明、麦丽梅、曲晓琼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40132.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1048624.48元,其中,本金823045.62元,利息208491.86元,案件受理费6457元、执行费10630元。本院已于2020年3月25日将该款转付给宜阳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至此,宜阳兴福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0327民初469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