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
通辽市华农农作物产业化种殖专业合作社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 通辽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结果

对被申请人***、杨各日乐其其格、通辽市华农农作物产业化种殖专业合作社24343.74元的财产予以查封、扣押、冻结。

案件申请费263.44元,由申请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7-22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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