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追加张显荣为本院(2017)云0122执175号案件申请执行人,本院(2020)云0122执1073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双方按(2020)云0122民初2172号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内容享有相应债权。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的,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1-04-30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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