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鄢陵县恒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鄢陵县日发棉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五一路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9138元,退还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07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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