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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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鄢陵县恒发棉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鄢陵县日发棉业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五一路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99138元,退还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