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礼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清偿原告***借款12万元及利息6631.8元,并按本金12万元、年利率3.85%继续支付2021年4月29日至实际清偿时止的利息(限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完毕)。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856元,按照简易程序减半收取1428元,由原告***承担13元,被告***负担141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陇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5-26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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