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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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2940元、交通费350元、护理费700元。 二、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39元,由原告***负担1495元(已依法免除),由被告***负担44元(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的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照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8-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