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经济科学出版社
湖北智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法院 北京互联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湖北智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经济损失19200元;

二、被告湖北智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合理支出125元;

三、被告***对被告湖北智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驳回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湖北智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制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03元,由原告经济科学出版社负担300元,被告湖北智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903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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