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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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安徽宿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罚金 |
法院 | 来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皖1122执1236号 陶勇: 本院执行的关于你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15日立案执行。依据安徽省来安县人民法院 (2021)皖1122刑初38号刑事判决书,判决你应缴纳罚金11000.00元。经本院执行,你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三十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30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