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徽今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原告安徽今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与被告***于2019年12月15日签订的《主播线下签约合同》;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返还原告安徽今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签约费用60000元; 三、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安徽今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违约金18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500元,减半收取7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