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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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南五建第二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何保理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61939元; 二、驳回原告***其它的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74元,鉴定费2328元,合计3402元,由被告何保理负担2200元,原告***负担1202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预交上诉费2148元,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5-14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