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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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江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德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沅陵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沅陵县江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8月10日签订的《预定门面协议》有效;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负担40元,被告沅陵县江楠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担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8 |
发布日期 | 2021-08-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