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其他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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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简阳海特重型铸造有限公司 简阳市虹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申请人***名下位于简阳市东城新区映山岭秀(二期)x栋x单元x层x号房屋(合同备案号:5xxxx5),查封期限2年; 二、查封简阳海特重型铸造有限公司所有的号牌为川M×××××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号牌为川A×××××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查封期限2年。 上述财产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内不得变卖、转让、赠与、毁损、设定抵押等。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后,将自动解除保全。申请人需要延长查封期限的,应在期限届满十日前向本院提出申请。 案件申请费3,819元,由申请人简阳市虹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