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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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四川华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简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的简住建罚〔2018〕第051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即对被执行人四川华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执行罚款人民币30,000元、加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共计60,000元。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裁判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