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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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伙协议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反诉原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反诉被告)***支付77153.82元。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的其余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全部反诉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诉受理费4000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1729元,由原告(反诉被告)***负担2271元。反诉受理费2327元,由被告(反诉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0-10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