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专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宁波杭州湾新区嘉诺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上海由禾工贸有限公司 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璞儿(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假冒他人专利纠纷 |
| 法院 |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璞儿(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人民币9,100元,由原告璞儿(上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7-19 |
| 发布日期 | 2021-07-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