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7-26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格林福德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四川华戎中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1,606元,由上诉人四川华戎中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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