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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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3执8739号 翟某某: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与被执行人翟某某罚金一案,本院依据的(2019)陕0113刑初163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翟某某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移交执行。现被执行人已将本案案款5000元履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873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7月9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9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