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海南国神华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许原告海南国神华实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220元,减半收取1110元,由原告海南国神华实业有限公司负担。

法官助理郑羽书记员詹晓薇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审核:潘孝赛撰稿:潘孝赛校对:詹晓薇印刷:许斯娜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2019年6月24日印制

(共印4份)

{文书日期}

法官助理郑羽书记员詹晓薇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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