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若本案恢复执行,***、***、***不再作为本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2329.5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详见判决书、裁定书);二、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348.15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18
发布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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