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若本案恢复执行,***、***、***不再作为本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应履行下列义务:一、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22329.59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详见判决书、裁定书);二、向申请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三、负担本案执行费人民币348.15元。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