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重庆市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辽宁省北票市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辽1381执92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执行人肖辉静、许宁宁、北票市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20)辽1381民初2594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肖辉静、许宁宁、北票市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超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肖辉静、许宁宁、张超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北票市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抵押物经法院司法拍卖一拍成交,成交价格为5500000元,抵偿本息及费用,后被执行人肖辉静将剩余利息14072.05元给付申请人。被执行人肖辉静、许宁宁、北票市富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张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认为,(2020)辽1381民初2594号民事调解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北票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笫108条第(l)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北票市人民法院(2020)辽1381民初2594号民事调解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裁判日期 2021-07-26
发布日期 2021-08-0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