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扬州市飞龙气动液压设备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侵害实用新型专用权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25680元,减半收取12840元,由原告扬州楚门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 发布日期 | 2019-11-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