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临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河北省临漳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冀0423执保85号

申请保全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保全人:***,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案由:财产保全

案情: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一案,本案于2021年3月19日立案,保全标的为查封、冻结财产价值163.63185万元。保全结果为冻结到期债权163.63185万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3月25日起至2024年3月24日止)。结案方式为保全完毕,结案日期为2021年3月30日

特此通知

承办人:刘建科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裁判日期 2021-03-30
发布日期 2021-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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