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黎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
黎平县诚信建筑器材租赁服务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黎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在财产价值153500元范围内:冻结被申请人贵州黎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53500元或查封被申请人贵州黎平城乡建设有限公司其他同等价值的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13
发布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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