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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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保全财产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事案件执行 |
法院 | 蒙城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安徽省亳州市蒙城县人民法院 保全财产通知书 (2021)皖1622执保588号 孙孝侠、孙孝友: 本院根据孙孝侠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于2021年7月16日作出(2021)皖1622民初5742号民事裁定书。 于2021年7月26日查封被申请人孙孝友名下房产,查封期限三年。内容详见回执。 孙孝侠需要申请续行财产保全,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