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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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伊春市兴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17执恢83号 王福友、宋淑云、铁力市德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王福友、宋淑云与铁力市德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4604.06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65473.06元,其中,本金64604.06元,执行费869.00元。本院已于2021年07月29日将该款转付给王福友、宋淑云。至此,王福友、宋淑云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717执恢83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9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