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结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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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17执272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李明: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与李明追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663.8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2738.80元,其中,本金2663.8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执行费用50.00元。本院已于2021年7月8日将2688.80元案件款转付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至此,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伊春市分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黑0717执272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08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