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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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伊春市伊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黑0717执89号 伊春市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云峰: 伊春市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李云峰物业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78.40元。 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875.00元,其中,本金800.00元,案件受理费25.00元,执行费用50.00元,申请人自愿放弃剩余款项。本院已于2021年7月26日将825.00元案件款转付给伊春市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至此,伊春市天华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黑0717民初100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
裁判日期 | 2021-07-26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