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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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甘肃不负光阴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甘肃不负光阴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退还原告***培训费2571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已减半收取的案件受理费25元,由被告甘肃不负光阴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7-02 |
发布日期 | 2021-08-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