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结案通知书

发布于:2021-08-0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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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陕0113执8881号

吕晓林、邹超:

申请执行人吕晓琳与被执行人邹超责令退赔、罚金一案,本院依据的(2018)陕0113刑初314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邹超逾期未履行该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吕晓琳向本院申请执行,现被执行人邹超已于2021年6月28日一次性将罚金结清,申请执行人吕晓琳在收到上述款项后,本案已实际履行完毕。被执行人已将未偿还案款6140元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权利的实现,本案已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3执888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1年7月15日结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裁判日期 2021-07-15
发布日期 2021-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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