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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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天津天保百恒投资有限公司 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 天津助商达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皇冠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天津天保百恒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保置业有限公司、天津助商达商贸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共计4063169.49元,冻结期限为一年,或查封、扣押其它等值财产。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天津皇冠幕墙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5-31 |
| 发布日期 | 2021-0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