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江西省梦龙果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沪0115民初96358号

原告: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小安,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潘东岳,上海市诚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俞晨,上海市诚建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西省梦龙果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原告华晨东亚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省梦龙果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2日立案。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梅熠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朱美圆

裁判日期 2019-12-26
发布日期 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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