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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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江西省航宇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38582元,减半收取计19291元,诉讼保全费5000元,合计24291元,由原告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缴纳)。 |
裁判日期 | 2019-06-24 |
发布日期 | 2020-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