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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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大连圣大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内蒙古远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 天津市塘沽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机械设备成套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大田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锦旗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内蒙古远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470911.81元及利息(以470911.81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内蒙古远通国际货运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250元,由被告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