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终结(2019)豫1727民初3984号民事判决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案件纳入全国法院终本案件库管理,提供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符合执行条件的,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诉讼时效期间的限制。

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自动履行完毕,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本院。

本院已经作出的执行行为继续有效。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对本裁定不服的,在收到本裁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执行异议。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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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日期 2021-07-29
发布日期 2021-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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