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投资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恒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投资纠纷
法院 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由被告宁夏恒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向原告***返还合作款32万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130.00元,由被告宁夏恒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1-07
发布日期 2020-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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