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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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乡墅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湘0381执恢439号 彭建平、彭建强、吴文光: 关于被执行人彭建平、彭建强、吴文光罚金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28日立案恢复执行。根据已生效的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2019)湘0381刑初130号刑事判决书的确认,被执行人吴文光应缴纳罚金50000元,本次恢复执行14618.75元。 在本院执行过程中,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吴文光银行存款14618.75元至本院执行案款专户。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
裁判日期 | 2021-06-29 |
发布日期 | 2021-07-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