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9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原告***以19万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的利息(其中2018年11月3日至2019年8月19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同期贷款利率计算,2019年8月20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050元,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1-03-15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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