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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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股权转让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股权转让款500万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利息损失(以5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10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的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保全费500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案件受理费86785元(原告***已预交),退还***22737元,由***负担21143元,由被告***、***负担42905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1-13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