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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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贵港市覃塘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20)桂0804执494号执行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案执行费47479元、执行标的金额4507850.24元,申请执行人已实现1953045.5元的权益及执行费47479元,剩余案款未能执行到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原不具备执行条件的财产现已具备执行条件的,可就尚未实现的债权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29 |
发布日期 | 2021-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