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尔勒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新2801民初271号 原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库尔勒市。 被告:***,男,汉族,****年*月**日出生,现住库尔勒市。 被告:新疆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建国西路199号。法定代表人:王恩文,职务:董事长。 原告***与被告***、被告新疆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9日立案。原告***未依法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郭建新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张莉 |
| 裁判日期 | 2020-03-10 |
| 发布日期 | 2020-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