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8-0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贵州省安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划拨被执行人***在贵州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广支行名下银行账户(银行卡号:29×××75_1)内存款2717元至安龙县人民法院账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账号:62×××54,开户名称:安龙县人民法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6-28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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